4月15日,按照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委党组统一安排部署,民族语言文字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部署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习传达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委党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理解和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持续提高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并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坚强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和强烈的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推动工作。
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不能把党规党纪当成约束我们的“牢笼”,而是当成保护我们的“护身符”,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