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融入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一是开展“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广应用”行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指导各地在城市公园广场、标志性建筑中,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主题突出、体现时代特色的雕塑、廊架小品等,全区现有含中华文化符号的城市公园有290个、广场166个;结合中国传统节假日,在城市公园、广场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用生动形象的“住建语言”讲清楚“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建和历史建筑保护认定工作,实现全区设市城市历史建筑全覆盖,62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指导各地农房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村镇建设。
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草公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灯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二是开展“互嵌式居住环境构建”行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物业党建赋能社区治理,引导物业企业举办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打造更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和平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9万套,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9万户,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943户,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以来全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62个、16.13万户,完成投资44.68亿元,统筹推进养老、托幼、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90个新建居住区全部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让保障性住房成为新市民融入城市的新保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三是开展“住建事业造福于民”行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力推进“温暖工程”,从供热领域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等7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按时开栓供热;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好房子”建设,出台高品质住宅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指导呼和浩特市等5个试点城市确定试点项目先行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居住需求;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道路、环卫、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提升边境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开展“纠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强化主线意识、把牢主线定位、聚焦主线发力,专题座谈交流和研究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对照职能职责逐项逐条对如何“结合和融入”进行梳理,抓细抓实全面贯彻工作主线的各项任务举措;加强政策文件审核审查工作,对2024年以来代拟的1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制定的14部规范性文件和26部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嵌入各项政策法规。
五是开展“示范引领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建“帮‘住’”志愿服务品牌,组建3支党员突击队,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等,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初审:青林、苑红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复审:青林
终审:云冰
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委员单位动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实施“五大行动” 推动“铸牢”主线融入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融入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开展“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广应用”行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指导各地在城市公园广场、标志性建筑中,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主题突出、体现时代特色的雕塑、廊架小品等,全区现有含中华文化符号的城市公园有290个、广场166个;结合中国传统节假日,在城市公园、广场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用生动形象的“住建语言”讲清楚“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建和历史建筑保护认定工作,实现全区设市城市历史建筑全覆盖,62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指导各地农房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村镇建设。 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草公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灯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二是开展“互嵌式居住环境构建”行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物业党建赋能社区治理,引导物业企业举办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打造更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和平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9万套,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9万户,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943户,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以来全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62个、16.13万户,完成投资44.68亿元,统筹推进养老、托幼、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90个新建居住区全部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让保障性住房成为新市民融入城市的新保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三是开展“住建事业造福于民”行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力推进“温暖工程”,从供热领域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等7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按时开栓供热;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好房子”建设,出台高品质住宅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指导呼和浩特市等5个试点城市确定试点项目先行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居住需求;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道路、环卫、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提升边境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开展“纠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强化主线意识、把牢主线定位、聚焦主线发力,专题座谈交流和研究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对照职能职责逐项逐条对如何“结合和融入”进行梳理,抓细抓实全面贯彻工作主线的各项任务举措;加强政策文件审核审查工作,对2024年以来代拟的1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制定的14部规范性文件和26部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嵌入各项政策法规。五是开展“示范引领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建“帮‘住’”志愿服务品牌,组建3支党员突击队,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等,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初审:青林、苑红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审:青林终审:云冰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融入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一是开展“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广应用”行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指导各地在城市公园广场、标志性建筑中,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主题突出、体现时代特色的雕塑、廊架小品等,全区现有含中华文化符号的城市公园有290个、广场166个;结合中国传统节假日,在城市公园、广场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用生动形象的“住建语言”讲清楚“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建和历史建筑保护认定工作,实现全区设市城市历史建筑全覆盖,62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指导各地农房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村镇建设。
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草公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题灯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二是开展“互嵌式居住环境构建”行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物业党建赋能社区治理,引导物业企业举办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打造更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和平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9万套,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9万户,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943户,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以来全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62个、16.13万户,完成投资44.68亿元,统筹推进养老、托幼、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90个新建居住区全部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让保障性住房成为新市民融入城市的新保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三是开展“住建事业造福于民”行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力推进“温暖工程”,从供热领域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等7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按时开栓供热;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好房子”建设,出台高品质住宅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指导呼和浩特市等5个试点城市确定试点项目先行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居住需求;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道路、环卫、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提升边境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开展“纠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强化主线意识、把牢主线定位、聚焦主线发力,专题座谈交流和研究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对照职能职责逐项逐条对如何“结合和融入”进行梳理,抓细抓实全面贯彻工作主线的各项任务举措;加强政策文件审核审查工作,对2024年以来代拟的1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制定的14部规范性文件和26部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嵌入各项政策法规。
五是开展“示范引领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建“帮‘住’”志愿服务品牌,组建3支党员突击队,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等,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初审:青林、苑红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复审:青林
终审:云冰
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