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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 | 探索民族地区“枫桥经验” 构建民族团结“坚实堡垒”
发布时间:2024-12-13 19:20  来源: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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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探索科尔沁区“枫桥经验”,不断夯实铸牢主线的法治基础,绘制科尔沁区社会事务治理“石榴红”。

聚焦“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3+”的调解模式,将“司法所+调解室”的触角延伸至各镇(街道),在21个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室,通过与政府、派出所、村“两委”、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协调联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依托“三调联动”“四所一庭”工作联动机制,以“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为抓手,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纠纷接收移送和分流化解渠道,让辖区各族群众在产生纠纷时,能够直接找到“石榴籽”调解室解决,进一步有效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聚焦“石榴籽”调解员,让矛盾消灭在萌芽

通过选聘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当地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运用“双语”调解的优势集中化解涉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自己本民族语言诉讼权利的同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普法+调解”的方式,定期组织“石榴籽”调解员深入街道社区、镇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2024年,全区选聘各级各类少数民族调解员21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聚焦法治宣传,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通过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 冬日送法暖人心”“法治服务直通车,同心守护‘她’权益”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在职党员宣讲队“敲门入户”宣讲,让普法宣传覆盖全区各族群众。依托学校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启发式”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让学校师生共同学法、共同遵法、共同守法,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着力点,将各族群众关注的问题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中,让各族群众从法治成果中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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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 | 探索民族地区“枫桥经验” 构建民族团结“坚实堡垒”

发布时间:2024-12-13
来源: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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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 | 探索民族地区“枫桥经验” 构建民族团结“坚实堡垒”, 科尔沁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探索科尔沁区“枫桥经验”,不断夯实铸牢主线的法治基础,绘制科尔沁区社会事务治理“石榴红”。 聚焦“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3+”的调解模式,将“司法所+调解室”的触角延伸至各镇(街道),在21个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室,通过与政府、派出所、村“两委”、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协调联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依托“三调联动”“四所一庭”工作联动机制,以“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为抓手,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纠纷接收移送和分流化解渠道,让辖区各族群众在产生纠纷时,能够直接找到“石榴籽”调解室解决,进一步有效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聚焦“石榴籽”调解员,让矛盾消灭在萌芽通过选聘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当地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运用“双语”调解的优势集中化解涉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自己本民族语言诉讼权利的同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普法+调解”的方式,定期组织“石榴籽”调解员深入街道社区、镇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2024年,全区选聘各级各类少数民族调解员21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聚焦法治宣传,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 冬日送法暖人心”“法治服务直通车,同心守护‘她’权益”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在职党员宣讲队“敲门入户”宣讲,让普法宣传覆盖全区各族群众。依托学校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启发式”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让学校师生共同学法、共同遵法、共同守法,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着力点,将各族群众关注的问题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中,让各族群众从法治成果中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科尔沁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探索科尔沁区“枫桥经验”,不断夯实铸牢主线的法治基础,绘制科尔沁区社会事务治理“石榴红”。

聚焦“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3+”的调解模式,将“司法所+调解室”的触角延伸至各镇(街道),在21个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室,通过与政府、派出所、村“两委”、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协调联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依托“三调联动”“四所一庭”工作联动机制,以“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为抓手,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纠纷接收移送和分流化解渠道,让辖区各族群众在产生纠纷时,能够直接找到“石榴籽”调解室解决,进一步有效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聚焦“石榴籽”调解员,让矛盾消灭在萌芽

通过选聘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当地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运用“双语”调解的优势集中化解涉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自己本民族语言诉讼权利的同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普法+调解”的方式,定期组织“石榴籽”调解员深入街道社区、镇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2024年,全区选聘各级各类少数民族调解员21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聚焦法治宣传,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通过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 冬日送法暖人心”“法治服务直通车,同心守护‘她’权益”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在职党员宣讲队“敲门入户”宣讲,让普法宣传覆盖全区各族群众。依托学校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启发式”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让学校师生共同学法、共同遵法、共同守法,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着力点,将各族群众关注的问题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中,让各族群众从法治成果中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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