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5月7日,巴彦淖尔市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临河区设立主会场,各旗县分别设立分会场的方式,统一部署、统一启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热潮。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各旗县区按照《2022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地、各部门,安排部署“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使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二、结合实际,提升活动效果
各旗县区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全过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各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活动格局,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不断把“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三、突出特色,着力打造亮点
各旗县区找准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围绕活动主题,突出特色,以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临河区邀请新华办事处“老年秧歌队”、广场健身舞团队带来形式丰富、主题突出的问题活动,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各旗县区在集中宣传活动中开展了精彩的文艺汇演,成为活动的一大亮点,推动建立了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临河区
临河区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有序推进“民族政策宣传月”各项工作。于5月7日举行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2022年巴彦淖尔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作为2022年巴彦淖尔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承办地与主会场,临河区在深化抓手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把“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和常态化、全员化开展。
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前旗在林海公园广场设立分会场,启动仪式由旗伟德体育主任岱青主持,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金明同志,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民同志出席启动仪式,旗政府副旗长巴音毕力格同志讲话。
活动现场,悬挂横幅30条、设立宣传展板46个、现场解答300余人次,向各族群众发放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900余份,引导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中旗在哈萨尔广场设立分会场,旗委常委、旗委统战部长马布仁出席并讲话,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乌日娜宣布仪式启动。旗网信办、旗政务服务局、学校、社区、边防大队、巴仁宝力格村、海流图镇、大公热力、农村信用社等36个旗直部门和镇村社区组织4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发展合力聚集行动”,积极调动全旗上下各方面力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践行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民族理论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要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标准,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内涵,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将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嵌入全社会每个领域,确保实现润物无声的民族团结教育效果。
乌拉特后旗
乌拉特后旗在巴音宝力格镇塞上社区民族团结广场设立分会场,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耀芬、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德格德、旗政协副主席陈彬等出席启动仪式。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民族工作联络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活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位“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形有感有效”、“做深做细做实”的重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民族政策宣传月”各个专项领域活动,把“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实,让广大干部群众听得懂、能传开,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铸入灵魂。
杭锦后旗
杭锦后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在陕坝镇中山广场正式启动,旗伟德体育官网、陕坝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铸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提供政策法规宣传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册)。
五原县
五原县在葵花广场举行“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孟克朝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利、政协副主席查干朝鲁、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付贵生应邀参加活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孟克朝鲁作了动员讲话。全县50多个单位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积极动员和号召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好、实践好,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局面,用实际行动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磴口县
磴口县在富源广场设立分会场,县司法局、县保密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等单位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使“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在各民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有效增强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