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召开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推进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葛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王彦军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深刻领悟自治区党委对首府的定位要求,强化首府意识、扛起首府责任,深刻领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一项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首府民族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凝聚思想共识,创新方式方法,切切实实把争创各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到位。二要落实落细各项责任。要切实履行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积极想办法、赶进度、抓落实。要明晰责任,强化落实,聚焦重点任务,明确标准时限,把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三要切实夯实基础工作。要严格对照“三个清单”的具体内容,查短板、补弱项、夯基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规范性上下功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协调抓总的作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北疆模范机关创建中,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四要加强日常跟踪督办。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要进行每月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随时掌握进度。五要着力创新思路方法,推动创建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加快推进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活动开展,在机关中凝聚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