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团结路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推陈出新,积极创新“1234”工作法,全力推动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营造出辖区各族人民共学共进、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
一、明确一个总目标,提升创建精度
团结路社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作为总目标,高质量、多层次、全方位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社区党委认真落实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各类组织建在小区,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更好地发挥各族群众自治作用,让居民们“唱主角”;三是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宣传。社区党委以“每月四日”学习制度为基础,邀请各族党员、居民代表共同学习,其中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让“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厚植于各族群众心中;四是加强社区“两委”与小区非建制性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两委”以及“三户四长”能够真正发挥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身在基层,心系百姓。
二、打造两个阵地,夯实创建基础
一是打造教育阵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阵地。二是打造活动阵地。对丁香苑小区物业腾退用房进行了升级改造,打造综合活动室共享‘家’,并依托该平台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把社区建成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好家园。
三、构筑三个平台,增加创建效能
社区党委积极搭建“三个平台,促进辖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搭建信息平台。社区在已有的发布信息的途径基础上,创新模式,广泛吸纳居民担任“信息员”,让他们在老百姓中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不断提高辖区各族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搭建文体平台。在社区党委的支持下,由各族同胞牵头组建了居民徒步健身队、社区刺绣队等文体自治组织,拉近了各族同胞间的距离。三是搭建议事平台。建立了“三级”议事制度。社区党委为第一级,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为第二级,各族群众代表为第三级,三级联动协商处理小区重大事务。通过三级议事,让小区党支部有“位”、业主委员会有“权”、各族同胞有“责”,在解决小区各类问题时小区党支部带领党员“三户”冲锋在前,赢得了广大居民的一致点赞。
四、建设“四好”家园,丰富创建内容
由社区党委协助,联动小区各族同胞一同共建让群众满意的“四好”家园。一是建设思想进步“好家园”。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来,社区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党群服务站为依托,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培训宣传活动,引导各族同胞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推进“五个认同”,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二是建设平安和谐“好家园”。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积极创建社区、“三户四长”、街道平安建设办、新体路派出所、物业公司“五角”共治模式,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党员先锋户担任治安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重点时期巡逻排查,整合区域内外各单位资源,不断强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好家园”。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保牌”工作为契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小区党支部带领各族群众同社区、包联单位一道清理整治居民区,增强居民爱护环境的责任感和意识;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引领广大居民带头做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实现一人带动一家、一家带动一楼、一楼带动一片的良好成效。四是建设暖心互助“好家园”。通过挖掘小区居民的特长和优势,同时联合乌兰察布市博爱志愿者协会、各包联单位开展关爱各族同胞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你陪我长大、我伴你到老”“文明城市创建”“美化家园”等系列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