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这是该盟继2016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之后,再次荣获该荣誉称号,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两次获此殊荣的"盟市级"地区。
近年来,兴安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活动。创新成立"兴安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 835个覆盖盟旗乡村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大力实施城市社区石榴籽"计划和农村牧区示范典型"双十双百双千"工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互助行动和"石榴籽同心筑梦"系列主题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和感人事迹,大力弘扬军民守望相助、共同戍边的阿尔山三角山哨所"相思树"精神,全面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截至目前,全盟成功创建9个国家级、37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8 个模范集体、21 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14个嘎查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